資本市場

香港與馬來西亞開闢資本市場新走廊

發布日期 4 分鐘閱讀HK Suite Insights

背景

香港與馬來西亞在資本市場方面合作多年,但範圍一直有限。自2009年起,兩地監管機構按一套框架互認伊斯蘭基金,可在兩地公開發售;這個專門領域以外的產品流通不多。

近年香港把東南亞列為重點。港交所此前已認可印尼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及泰國證券交易所,香港亦積極吸引中東及東盟的發行人和投資者。馬來西亞則鼓勵本地企業提升國際知名度,並鼓勵投資者分散投資。港交所與馬來西亞交易所亦於2026年較早時簽署合作備忘錄,加強互聯互通。

有何改變

2026年7月23日,證監會與馬來西亞證監會在吉隆坡簽署新的合作備忘錄,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及馬來西亞財政部秘書長見證簽署,另有33名香港業界領袖組成的代表團出席。代表團中的資產管理公司,其管理的產品合共佔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及槓桿及反向產品市場總市值逾80%。

擴大基金互認。 合資格產品範圍擴展至非伊斯蘭交易所買賣基金、槓桿及反向產品,以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證監會同日發出兩份通函,分別涉及與馬來西亞的基金互認安排,以及馬來西亞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港跨境上市。馬來西亞證監會亦相應更新其外國基金指引。

簡化雙重首次公開招股上市框架。 備忘錄建立框架,方便企業在首次公開招股時同時在兩地上市。馬來西亞證監會介紹了「單一提交」安排,讓發行人可協調兩地的審核程序。

馬來西亞交易所成為認可證券交易所。 港交所同日把馬來西亞交易所加入認可證券交易所名單。在其主板作主要上市的公眾公司,現可申請在香港作第二上市。馬來西亞交易所是港交所認可的第21家交易所,涵蓋19個國家,亦是東南亞第四家。

為何重要

對香港而言,這項協議延續了把香港定位為雙向樞紐的策略:既是環球資本進入內地的門戶,亦日益成為內地及亞洲資本走向區內其他市場的平台。交易所買賣基金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正是零售及機構投資者需求最殷切的領域,因此把基金互認擴展至這些產品意義重大。

對馬來西亞而言,在香港第二上市可接觸更深厚的投資者基礎,如符合相關條件,更可透過互聯互通接觸內地投資者。在中國設有業務或客戶,或由華裔家族創辦的馬來西亞企業,選擇在香港上市可能尤為自然。

基金互認渠道亦讓香港管理人可向馬來西亞投資者分銷產品,例如追蹤內地或區域指數的香港上市交易所買賣基金,反之亦然。

不過實際限制仍然存在。若大部分交易仍集中在主要上市地,第二上市的流動性可能不足;跨境分銷基金亦需要本地分銷商、市場推廣及投資者教育。新安排降低了監管門檻,但商業上能否成功,仍取決於發行人及管理人是否投入資源,在對方市場建立需求。

對投資者、家族及企業的影響

對投資者而言,實際效果將隨管理人申請認可及推出產品而逐步顯現。值得留意在馬來西亞發售的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在港上市的馬來西亞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及兩地同步上市的新股。

對在兩地都有業務的家族而言,簡化的雙重上市途徑及第二上市選項,為規劃上市提供了新選擇。馬來西亞企業可同時在本地及香港上市,亦可在日後增加香港上市地位。

對馬來西亞上市公司而言,在香港第二上市可提升知名度,或改善流動性,但亦會增加披露、成本及投資者關係工作。效益取決於香港是否有真正的投資者需求。

對香港資產管理公司而言,馬來西亞擁有規模可觀的零售及機構市場,而區域分散投資的興趣正不斷增加。

值得思考的問題

  • 我們的公司或家族企業的故事,能否引起香港及內地投資者共鳴?
  • 雙重首次公開招股還是第二上市,更切合我們的資金需求及時間安排?
  • 相關產品推出後,哪些香港或馬來西亞產品可填補我們組合的空缺?
  • 跨境上市將如何影響我們的管治、披露及投資者關係工作量?
  • 持有另一市場的產品,須考慮哪些貨幣、稅務及流動性因素?

結語

港馬兩地的協議屬技術性安排,但開闢了實實在在的渠道。成效取決於有多少管理人、發行人及投資者使用。從33名香港業界領袖出席及兩地交易所積極參與來看,雙方的興趣相當濃厚。

資料來源

  1.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and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sign MoU to expand mutual recognition of funds and facilitate simplified dual IPO listing framework”, 23 July 2026. 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EN/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6PR111
  2.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HKEX Adds Bursa Malaysia as Recognised Stock Exchange”, 23 July 2026. www.hkex.com.hk/News/News-Release/2026/260723news?sc_lang=en
  3.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Single submission arrangement for the simplified dual IPO listing framework”, accessed July 2026. www.sc.com.my/development/international/single-submission-arrangement-for-the-simplifie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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