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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及房託迎來新資金:險資、強積金與跨境渠道

發布日期 4 分鐘閱讀HK Suite Insights

背景

受惠於槓桿及反向產品、數碼資產及近期黃金等領域的產品創新,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市場增長強勁。內地投資者已可透過互聯互通買賣合資格的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然而與內地及全球儲蓄的規模相比,流入香港上市基金的資金仍屬有限。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託)的情況則不同。香港房託市場於2005年起步,但一直受上市數目少、現有房託彈性不足,以及注入物業交易成本高等因素制約。近年利率上升,不少房託的股價較資產淨值大幅折讓。

9月16日發表的2026年施政報告,透過可稱為「管道」改革的方式同時針對這兩個市場,即改變誰可以投資及以甚麼條件投資。

有何改變

內地保險資金。 施政報告表示,政府將透過互聯互通推動內地保險資金投資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擴大合資格產品範圍,並推動交易所買賣基金在港交所與東南亞交易所之間互掛。內地保險公司管理的長期投資組合規模龐大,即使只透過受監管渠道作小比例配置,對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市場亦可能影響深遠。

強積金。 強積金基金投資合資格指數追蹤交易所買賣基金的總投資限額將被撤銷,方便強積金基金更多運用本地交易所買賣基金。此前在7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已優化黃金交易所買賣基金的審批機制,增加強積金基金投資的彈性;政府亦表示將於第四季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優化強積金投資規例,包括放寬基金結構限制。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政府將於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容許房託私有化或重組;並於2027年上半年提交另一條例草案,為把非住宅物業注入尋求上市的房託提供印花稅寬免。證監會將精簡程序,吸引海外優質房託來港雙重上市,並於第四季修訂守則以推動基金產品創新。政府亦會繼續爭取盡早把房託納入互聯互通。

跨境互認。 這些措施緊隨7月23日證監會與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簽署的合作備忘錄,該備忘錄把基金互認擴展至非伊斯蘭交易所買賣基金、槓桿及反向產品,以及房託。

為何重要

交易所買賣基金及房託是市場結構與一般投資者交匯之處,其成敗取決於流動性,而流動性又取決於可靠的長線買家。保險公司及退休基金正是這類買家。若內地險資及強積金制度穩定配置香港上市的交易所買賣基金,買賣差價應會收窄,資產規模應會增長,發行人亦更有理由在香港推出產品。

房託私有化規則則針對一個實際問題:當房託股價遠低於資產價值,保薦人或投資者可能希望將其私有化,但現行框架令此舉困難重重。清晰的規則為小股東及保薦人提供了出路。注資印花稅寬免則可令新上市更具經濟效益,尤其對擁有寫字樓、物流設施、數據中心及其他非住宅資產的業主而言。

對投資者、家族及企業的影響

對個人投資者而言,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流動性提升,一般意味交易成本降低、產品選擇增加。不過仍應留意每隻基金的結構、追蹤偏離度及費用。

對強積金成員而言,有關改變長遠或會帶來更多低成本指數追蹤選擇,但這取決於受託人如何回應。

對持有物業的家族而言,房託印花稅寬免立法落實後,上市房託或可成為非住宅物業組合退出或資本循環的途徑之一。

對房託基金單位持有人而言,私有化規則令私有化要約更可行,或有助收窄折讓,但亦須仔細審視任何建議中對小股東的保障。

對資產管理公司而言,擴大險資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範圍,以及與東南亞互掛,都開闢了新的分銷渠道。

值得思考的問題

  • 我們持有的香港交易所買賣基金流動性如何?新資金會否改變這一狀況?
  • 我們的強積金選擇是否已善用低成本指數追蹤產品?
  • 我們是否持有日後可能適合注入房託的非住宅物業?
  • 作為房託投資者,我們會如何評估私有化要約?
  • 哪些香港產品最能受惠於內地險資及東南亞分銷渠道?

結語

這些措施單獨看來並不驚人,但合起來反映一項清晰的策略:把有耐性的機構資金引入香港上市基金產品,並消除長期制約房託市場的障礙。若立法如期推進,未來數年香港或可建立一個更深、更具流動性的市場,服務一般投資者及家族。

資料來源

  1.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The Chief Executive's 2026 Policy Address, Chapter III”, 16 September 2026. www.policyaddress.gov.hk/2026/en/chapter3.html
  2.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C and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 sign MoU to expand mutual recognition of funds and facilitate simplified dual IPO listing framework”, 23 July 2026. 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EN/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6PR111
  3.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Hong Kong's gold central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system commences trial operation today supported by full package of targeted initiatives”, 7 July 2026.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7/07/P2026070700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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