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26年11月1日起的指定账户规定
背景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24年3月1日接受申请,让拥有可观可投资资产的人士承诺在港投资,从而取得在港居留资格;与其他居民一样,他们在通常居港满七年后可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
申请程序主要分两个阶段。首先,投资推广署辖下的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净资产要求,大致为在申请前六个月持有3,000万港元净资产。获原则上批准后,申请人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3,000万港元的承诺投资:最少2,700万港元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例如上市股票、债券、存款证、符合条件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权益及若干保险产品;另300万港元投放于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获许投资必须通过为计划开立的指定账户持有。
计划反应热烈。根据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截至2026年6月18日,计划共接获3,967宗申请,2,377宗获批,投资额超过1,190亿港元。截至2026年2月底的数据显示,基金占投资总额38.6%,股票占29%,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占9.9%,“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占9.9%,债务证券占9.5%。
有何改变
计划网站就投资要求的常见问题发布重要更新:所有在2026年1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净资产评估申请,通过非指定账户购入的金融资产将不被视为符合投资要求,由非指定账户转移至指定账户的金融资产亦将不再获接纳。只有通过指定账户交易的金融资产,才可计入承诺投资。
过往不少申请人以转移现有持仓(例如已存放于私人银行的股票或基金)至指定账户的方式,完成部分投资承诺。多家顾问机构在9月已留意到这项改变,例如 Conatus Mobility 于9月18日发表了相关摘要。由11月1日起提交申请的人士,须改为在获原则上批准后于指定账户内购入符合条件的资产。
家族办公室途径
另一项措施已于2026年3月1日生效:申请人现可通过其全资拥有、在香港成立并只用于获许投资资产的私人公司持有计划投资。该公司须属《税务条例》下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或家族特定目的实体,而家族投资控权工具须在香港聘有至少两名全职员工,每年在港运营开支不少于200万港元;并须由符合条件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而该家族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合计资产净值不少于2.4亿港元。
这为较富裕的申请人提供了结合居留安排与香港家族办公室税务制度的途径,而2026年基金及家族办公室条例草案已进一步扩大该制度的范围。
对投资者、家族及企业的影响
对准申请人而言,提交申请的时间目前十分关键。计划依靠转移现有资产的人士,应考虑能否在11月1日前提交净资产评估申请,或是否接受通过指定账户购入新资产。
对家族而言,这项改变可能影响投资组合的构建及成本。出售现有持仓再在指定账户内买回,可能产生交易成本;视乎申请人的税务居民身份,亦可能须就收益纳税。及早与持有资产的银行或顾问规划较为明智。
对已在申请程序中的人士而言,规定适用于1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已提交申请者宜确认自身情况,但并非主要受影响对象。
对规模较大的家族而言,家族投资控权工具途径更具弹性,并把移民安排与机构化架构结合,但须承担实质运营及成本方面的承诺。
值得思考的问题
- 我们将于何时提交净资产评估申请?是在2026年1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
- 我们原本打算转移哪些现有持仓?出售再买回的成本是多少?
- 我们在哪些地方属税务居民?出售资产的收益会否在当地课税?
- 以我们的资产总额及家族办公室计划而言,家族投资控权工具途径是否合适?
- 我们的资产配置与计划整体分布相比如何?是否符合我们的长远目标?
结语
指定账户规定属程序上的改变,却关闭了不少申请人过往依赖的途径。这反映了一项政策目标:计划的资金应代表在香港的新投资,而非换个名义的现有持仓。考虑申请计划的家族,应以此为前提规划申请时间及投资组合。
本文仅为一般性评论,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
资料来源
-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Important update to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 No. 7 on Investment Requirements”, accessed October 2026. www.newcies.gov.hk/en/
-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New measure effective from 1 March 2026”, accessed October 2026. www.newcies.gov.hk/en/new-measures/
-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Press release on the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new measure”, 2 March 2026.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02/P2026022700711.htm
- Legislative Council paper (via GovHK), “Progress of the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25 June 2026. gia.info.gov.hk/general/202606/25/P2026062500366_548202_1_1782386859629.pdf
- Conatus Mobility, “Hong Kong CIES: designated accounts rule”, 18 September 2026. conatusmobility.com/en/insights/hong-kong-cies-designated-accou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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