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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基金及家族办公室税务条例草案:香港私人财富管理有何改变

发布日期 4 分钟阅读HK Suite Insights

背景

过去十年,香港致力建立税务制度以吸引资产管理公司及富裕家族。统一基金豁免制度(2019年)豁免符合条件的基金就符合条件的交易缴纳利得税。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制度(2023年)为由符合条件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持有不少于2.4亿港元指明资产并符合实质要求的工具提供0%税率。附带权益税务宽减(2021年)则对符合条件的附带权益征收0%税率。

各项制度均行之有效,但亦各有局限。私募信贷、数字资产及实物商品难以清晰归入符合条件的投资类别;附带交易收入5%的门槛,令少量非符合条件的活动也可能危及整项豁免;附带权益制度要求金管局核证及门槛回报率,实际使用的管理人不多。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于2月发表时指出,香港的单一家族办公室数目已超过3,300间,并承诺加强相关制度。

有何改变

政府于2026年6月12日刊宪条例草案,并于6月24日提交立法会首读。根据政府新闻稿及安永的税务简报,主要建议如下:

扩大基金定义。 只要资产净值不少于2.4亿港元,单一投资者工具(“单一投资者基金”)亦可符合基金定义。过往,缺乏多名投资者可能令有关架构不符符合条件的。

扩大符合条件的投资。 名单将扩展至贷款及私募信贷、保险相连证券、香港以外的不动产、数字资产;贵金属及指明商品则在限额内纳入。从事香港不动产买卖或发展的私人公司股份仍不在范围内。

取消5%附带交易上限。 附带交易的收入将可获豁免,不再受现行5%门槛限制。

特定目的实体。 放宽特定目的实体及家族特定目的实体的豁免安排,让持有架构更具弹性。

优化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制度。 计算是否符合2.4亿港元资产门槛时,将不再扣除股东贷款。

附带权益。 宽减将不再要求金管局核证或门槛回报率,并涵盖上市证券的回报及对冲基金的表现费。

防范措施。 统一基金豁免制度下的基金须遵守税务申报机制,以及与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制度相若的经济实质要求。对持有20%或以上权益的金融机构,将设立防止“迂回”安排的规则。

有关修订拟由2025/26课税年度起生效,过渡安排容许按此基础申报。

条例草案现交由立法会审议,预计法案委员会将逐条审视。草拟细节仍可能修改,尤其是贵金属及商品的限额,以及实质运营和申报要求的具体内容,因此家族应把现行文本视为清晰的方向指引,而非最终法例。

对投资者、家族及企业的影响

对单一家族办公室而言,最重要的是符合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不少家族已持有私募信贷、数字资产或黄金。在现行制度下,即使组合其他部分获豁免,这些资产的收益仍可能须课税。若条例草案获通过,更多投资组合可完全纳入豁免范围,减少另设平行架构的需要。

对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单一投资者基金规则及简化的附带权益制度,消除了两项常见障碍。对冲基金管理人的表现费尤其将首次可享附带权益宽减。

对私募信贷投资者而言,这项改变意义重大。香港将为贷款基金提供明确的税务处理,而这正是亚洲增长迅速的领域。

对在香港与新加坡之间权衡的家族而言,有关改变缩窄了两地部分实际差异,但决定仍应取决于家族成员的居住地、投资团队所在地,以及家族能够支持的实质运营规模。

追溯生效固然有利,但条例草案仍须通过。家族应按现行法例规划,同时为新制度作好准备。

值得思考的问题

  • 我们组合中有哪些资产目前不属符合条件的投资?条例草案会否把它们纳入?
  • 我们的架构目前是否依赖5%附带交易门槛?
  • 单一投资者基金架构能否简化我们的安排?我们是否符合2.4亿港元门槛?
  • 我们在香港是否有足够的人员、开支及决策活动以符合实质要求?
  • 如我们管理第三方资金,附带权益的改变会如何影响薪酬设计?

结语

2026年条例草案与其说是推出新制度,不如说是整理现有制度,这正是其优点所在。通过使豁免安排与富裕家族及资产管理人的实际投资方式一致,香港是在减少摩擦,而非加码优惠。细节将在未来数月于法案委员会讨论,最终文本才是关键。

本文仅为一般性评论,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

资料来源

  1.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Inland Revenue (Amendment) (Preferential Tax Regimes for Funds, Family-owned Investment Holding Vehicles and Carried Interest) Bill 2026 gazetted”, 12 June 2026.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6/12/P2026061200200.htm
  2. EY, “Hong Kong Tax Alert: enhancements to the preferential tax regimes for funds, FIHVs and carried interest”, June 2026. www.ey.com/content/dam/ey-unified-site/ey-com/en-cn/technical/hong-kong-tax-alerts/documen
  3.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The 2026-27 Budget”, February 2026. www.budget.gov.hk/2026/eng/budget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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